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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路涉水桥梁防洪标识GSF-1

    产品型号: GSF-1
    • 1-9 台
      ¥300.00
    • 10-19 台
      ¥295.00
    • ≧20 台
      ¥290.00
    所 在 地: 山东潍坊
    更新日期: 2025-07-16
    详细信息
     适用范围:1-10  材质:不锈钢烤漆  型号:GSF-1  
     宽度:30-100  厚度:1mm  型号:GSF-1  
    基础保障设施设置技术要求
    (公路涉水桥梁防洪标识)
     
    一、水位线划分标准及取值方法
    防洪标识水位一般可划分为历史*大洪水位、安全运行基准水位和设防警戒水位。
    1.设防警戒水位是涉水桥梁可能开始出现险情,并随着水位的 持续上涨,险情将增加。无特殊情况时,设防警戒水位应按《公路桥 涵设计通用规范》(JTG D60-2015)表3.2.9中规定的洪水频率取 值乘以2得到的对应洪水频率推算取得。对于山区涉水桥梁,设防 警戒水位应按《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》(JTG D60-2015)表3.2.9 中规定的桥涵设计洪水频率取值乘以4得到的对应洪水频率推算取得 。
    2.安全运行基准水位是保证涉水桥梁安全运行的*高水位。安全运行基准水位应按《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》(JTG C30-2015)6.5节中规定的设计水位计算方法确定。其中,设计流量应 按照桥梁设计文件中给出的设计流量取值,河床断面参数应按照设  置防洪标识前开展的河床断面测绘结果确定。
    3.历史*大洪水位是桥址所在处历史上发生的*大洪水位。有水文资料的地区,历史*大洪水位应根据水利部门提供的资料取值,无水文资料地区的历史*大洪水位可根据桥梁结构上遗留的洪痕、地方志记载或附近年长者回忆确定。
    二、防洪标识字体、文字刻度尺寸和颜色要求
    1. 防洪标识字体宜采用B 型交通标志字体。同一防洪标识内的文字字体应统一。
    2. 防洪标识中水位刻度文字高度不应小于5cm, 分级水位线标注文字高度不应小于7cm。
    3. 防洪标识中水位刻度的宽度不应小于2cm, 分级水位线宽度 不应小于10cm 。 当防洪标识设置在桥墩上时,分级水位线应环绕 桥墩一周。
    4.分级水位线标注文字中,设防警戒水位标注文字应为深蓝 色,标注可简写为“警戒”;安全运行基准水位标注文字应为红色,标 注可简写为“基准”;历史*大洪水位标注文字应为黑色,标注可简 写为“历史”。防洪标识背景颜色应为白色。
    5. 防洪标识顶部应标注公路管养部门名称及联系电话。
    三、防洪标识规格和安装要求
    1.防洪标识应采用反光、防污涂料涂刷在不锈钢板表面制成标识板。
    2.防洪标识水位刻度的*小刻度不宜大于50cm。
    3.防洪标识观读范围应高于历史*大洪水位和安全运行基准 水位的较高者0.5m  以上,低于设防警戒水位0.5m 以下。
    4.防洪标识应设置在桥墩、桥台、桥头锥坡护坡等涉水构件的
    醒目位置,方便公路巡查人员观察的位置。
    5.防洪标识应采用螺栓、焊接等方式固定在桥梁构件上,不得 采用粘贴方式固定。
    四、公路涉水桥梁防洪标识例图
    公路涉水桥梁防洪标识例图如图1所示。
     
     
    1 公路涉水桥梁防洪标识例图
    五、汛期应急管控措施
    1.当桥下水位超过设防警戒水位线,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安 排专人24小时值守,每小时记录水位变化情况,并加强沿线涉水桥 梁巡检。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,限制或禁止车辆通行。
    2.当桥下水位超过安全运行基准水位线时,应及时启动应急预 案并保持专人值守,每30分钟记录水位变化,并对桥梁进行交通封 闭和交通疏导,水位回落到安全运行基准水位线以下并有继续下降 趋势时,可视现场情况开放交通。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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